T/ACEF 143-2024 工业水系统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标准号 | T/ACEF 143-2024 | 标准名称 | 工业水系统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实施日期 | 2024-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主管部门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起草人 | 姚宏、邢薇、刘愿军、孙小燕、武继旭、刘牡、王秀蘅、田盛、包欣、王辉、万玮、曾西、黎泽华、李云、孔洋、范利茹、万年红、张立秋、杨海燕、李伟、熊斐、程新燕、张晓昕、杨洋、杜子文、邓凯丽、张旭擎、封莉、闻路红、尤鑫、潘志成、王冠平、梁思懿、闫浩春、杨森、龙少鹏、李鹏、周强、丁憬枫、边红利、白煜、王乾、葛勇涛 | ||
起草单位 |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北控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城投中恒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坦思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路弘科技有限公司、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大学、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沅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工业水系统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水系统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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