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BD 02-2023 建筑工程项目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评价标准
标准号 | T/ZBD 02-2023 | 标准名称 | 建筑工程项目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评价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12-31 | 实施日期 | 2024-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关村数字建筑绿色发展联盟 | 主管部门 | 中关村数字建筑绿色发展联盟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1 | ||
起草人 | 马智亮、刘刚、张俊杰、徐全胜、曾勃、李伟、李建华、杨震卿、李宁、王开强、邓尤东、宋银灏、李国建、周予启、张杨、李增银、薛红京、史春芳、焦成飞、陈喜旺、何涛、韩冰、金颖妍、胡笳、张晓丽、周新会、刘源、谭啸、陈嘉、赵卓辉、薛峰、王鑫、邓秀芝、王妮坤 | ||
起草单位 |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瑞森新建筑有限公司、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先进技术研究院、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市产研院融合基建技术研究所、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清弘智建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了引导建筑工程项目数字化精益建造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效益,提升工程项目建造数字化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统筹化交付模式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的自评或第三方评价,市政、交通等类型的工程项目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评价可根据项目特点参照本标准执行。 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评价,应在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评价指标可查、可评时进行。 数字化精益建造成熟度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