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RT 043-2024 中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指南
标准号 | T/EERT 043-2024 | 标准名称 | 中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实施日期 | 2024-01-2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林剑艺、陈希、李维娇、寇丽敏、王敏锋、王碧文、陈艳、孙波、李向阳、方宏达、郑冬燕、王保华、涂晓霞、郭铭燕、林志伟 |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厦门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编制内容、环境调查与问题诊断、氮磷代谢分析、地表水水质模拟及污染负荷减量、环境综合治理技术优选、技术组合综合效果评估、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类似地区的中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以水、土、固废氮磷污染协同治理方向为核心)的编制。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