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68-2023 雄安新区园区碳排放核算标准 第1部分:公共建筑园区

标准号 DB1331/T 068-2023 标准名称 雄安新区园区碳排放核算标准 第1部分:公共建筑园区
发布日期 2023-12-22 实施日期 2024-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归口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执行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主管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中国标准分类 P33
国际标准分类 91.040.01
起草人 李津、马涛、史洋、徐斌、李东哲、任祖华、李唐、张保瑞、李睿、罗晓东、于洪利、李雪薇、侯磊、曲锋、涂嘉欢、冷光、薛晓宁、刘琨、王猛、桂汪洋、韦波、董晓辉、宋波、胡祯、曹媛、董春华、张泽群、苑翔、杨猛、张玥、尤娟娟、尹宝泉、张国昊、孙国栋、田志军、张志国、孙少杰、杨信强、张扬、朱立伟、王春迎、王伊晓、康秋兰、贲智群、李志昊、孔震、张世帅、葛少云、孔祥玉
起草单位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国投中标质量基础设施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置业集团河北雄安有限公司、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广西英利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知已集团、北京南瑞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碳达峰和碳中和决策部署,适应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以降低园区总体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园区碳排放为目标,明确园区碳排放核算统-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雄安新区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包括园区内建筑碳排放量、园区公用设施碳排放量、交通碳排放量、废弃物处理碳排放量、碳汇以及外输能源减排量的核算方法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以办公、医疗、商业、教学、会展(酒店)等为主要功能的公共建筑园区碳排放核算。

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雄安新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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