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723-2024 普通照明用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的半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标准号 GB/T 43723-2024 标准名称 普通照明用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的半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6-29 实施日期 2025-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标准分类 K71
国际标准分类 29.140.30
起草人 李自力、曹小兵、陆光明、陈晖、段彦芳
起草单位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的、把LED光源和控制单元及灯头等部件集成为一体的半集成式LED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符合性试验用样本量。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功率60W及以下;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灯头符合GB/T 43626-2023中6.1要求的;外形类似于反射型卤钨灯MR11、MR16、AR111系列的定向半集成式LED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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