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723-2024 普通照明用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的半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标准号 | GB/T 43723-2024 | 标准名称 | 普通照明用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的半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实施日期 | 2025-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K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30 | ||
起草人 | 李自力、曹小兵、陆光明、陈晖、段彦芳 | ||
起草单位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的、把LED光源和控制单元及灯头等部件集成为一体的半集成式LED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符合性试验用样本量。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功率60W及以下;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灯头符合GB/T 43626-2023中6.1要求的;外形类似于反射型卤钨灯MR11、MR16、AR111系列的定向半集成式LED灯。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