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796-2024 科技成果评价规范

标准号 DB65/T 4796-2024 标准名称 科技成果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2-23 实施日期 2024-04-1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归口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执行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20
国际标准分类 03.080
起草人 刘山玖、张稳、冯新虎、戴毅、王明亮、郑盛涛、许明、张龙、周慧祥、王付娟、杜松林、马媛、许真真、郑伊民、孙琪、韩璐、刘娜、张铄阳、雷涛、王秉权、单梓梅、张云龙、刘志迎、吴强、刘百胜、李海鹏、程慧、桑钰、李晨、封传发、闫论、汪琦、罗伊雯、张秋、崔奇、裴雅晨、田彩兰、董玉霞、王西玉、倪永强、陈文吉、刘富贵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拱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丝路融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乌鲁木齐丝路融创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秦创源(新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要求和评价追溯。

本文件适用于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软科学研究类科技成果的评价活动,其他类型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可参考使用。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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