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737-2023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
标准号 | DB65/T 4737-2023 | 标准名称 |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实施日期 | 2024-04-1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执行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C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 | ||
起草人 | 孟俐利、李漫江、郭琳、张庆飞、姚海军、屠俊红、严欣、李良、李学颖、田叶、徐二虎、孟蕊盛、马红娟、魏坪、杨晓凡、王磊、曹静静、张明、李凌、颜湘平、颜佳诗、贾玉琪、唐健恒 | ||
起草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疆眼镜商会、好雅眼镜连锁机构、乌鲁木齐市精益眼镜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华丰眼镜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大光明国际眼镜店、沙依巴克区奇台路好视力眼镜店、乌鲁木齐市东成视悦眼镜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视悦天成眼镜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大光明眼镜店、喀什益群眼镜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巴州明润商贸有限公司、塔城市亨得利眼镜店、奎屯大世界眼镜行、奎屯新山眼镜行、北屯市潘氏眼镜店、乌苏市黄氏亨大眼镜行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配装光学矫正眼镜(角膜接触镜、特殊用途眼镜、医疗治疗镜等除外)的验光配镜技术服务的基本要求、验光、配镜、校配、检验、产品交付、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和标识、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从事眼镜验光配镜技术及服务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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