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584-2024 黄河灌区农田排水种养循环利用技术规程
标准号 | DB15/T 3584-2024 | 标准名称 | 黄河灌区农田排水种养循环利用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实施日期 | 2024-08-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B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起草人 | 屈忠义、高晓瑜、郝永河、刘霞、王丽萍、张栋良、杨威、姬佳琪、李俊杰、王祥、郝永艳、王雅君、徐文俊、高连枝、董永清、米志蓉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农业大学、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呼和浩特赛罕区农技推广中心、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农田排水种养(南美白对虾)循环利用的基础资料收集、循环利用技术流程、排水蓄水养殖、养殖水利用与循环系统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黄河灌区,包括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黄河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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