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589-2024 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
标准号 | DB15/T 3589-2024 | 标准名称 | 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实施日期 | 2024-08-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B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起草人 | 潘龙、冯海宇、郝永河、董芸雷、白云龙、李勤、朱晖、赵娜、董佳、董永清、杨景如、郭丽姝、孙大光、李喜喜、唐承忠、曹方圆、郭岩、岳素清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内蒙古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鄂尔多斯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通辽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综合保障中心、鄂尔多斯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乌兰察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区域、选址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黄河灌区适宜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包括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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