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948-2023 虾青素油及其制品
标准号 | QB/T 5948-2023 | 标准名称 | 虾青素油及其制品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X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00.10 | ||
起草人 | 卢涛、朱雪梅、关丹、周一冉、张丽梅、孔祥武、高慧、王玉婷、刘雪连、朱春峰、沼泽彻、韩洪军、侯翔燕、俞士中、罗骁、孙晓君、田洪芸、王鹏、毛建卫、杜明、勇艳华、蔡路昀、王洁、杨欣伟、王珍珍、沙如意、乔乐克、王震宇、李焱、卢彦琦 | ||
起草单位 |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珍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云南爱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香兰金土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昆明白鸥微藻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彩金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和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大连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大连市食品检验检测院、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河北工程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虾青素油及其制品的原辅料、感官、理化和安全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雨生红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藻体及孢子或雨生红球藻粉为原料,经破壁、提取等工序制得的虾青素油及虾青素油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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