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8567-2019 轻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通用要求
标准号 | HB 8567-2019 | 标准名称 | 轻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通用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实施日期 | 2020-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V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王栋、何志凯、田刚印、韦文静、曾国贵、舒振杰、王俊、杨世涛、汪定杰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轻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的系统要求、直升机平台、控制单元和数据链等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kg的单旋翼带尾桨和共轴双桨轻小型无人直升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直升机系统),其他无人直升机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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