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231-2024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标准号 DB11/T 1231-2024 标准名称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发布日期 2024-06-28 实施日期 2024-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11/T 1231-2015
提出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归口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执行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45
国际标准分类 27.060.30
起草人 李文明、金丽丽、王圣典、荀志国、赵雁、彭天阳、秦波、尹晓博、李勇会、李炳剑、李泽华、范艳翔、何雪青、李文峰、贾月芹、闫语都、张天全
起草单位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科能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运行节能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计算方法、评价指标、监测结果评价和监测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发量大于1t/h、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工业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0.7MW的工业热水锅炉。燃气直燃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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