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332.10-2024 市域(郊)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10部分: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
标准号 | DB12/T 1332.10-2024 | 标准名称 | 市域(郊)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10部分: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实施日期 | 2024-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P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5.020 | ||
起草人 | 王会发、王清永、王亚蕾、宋毅、陈建辉、李国庆、王建功、尚亚峰、李金成、谢卫华、王宏伟、田昊、赵银柏、孙虹、孟杰、常利、高赟贤、孙伟、王志鹏、贾艳敏、王凯杰、余昕芳 | ||
起草单位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市域郊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市域(郊)铁路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的基本规定、通用部分、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域范围新建、改建和扩建,最高运行速度在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对于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60km/h的工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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