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291-2024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
标准号 | DB11/T 2291-2024 | 标准名称 |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实施日期 | 2024-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P00/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10 | ||
起草人 | 孔恒、王文正、乔国刚、王渭、梁文广、张鹏、于艺林、邓美龙、陈玮、刘海争、高延炯、王富强、张艳秋、徐霖、黄伟、李帅、张冰、王宁、赵昕、谢桂馨、崔少龙、朱子龙、王鹏、贾宝情、贾云飞、付春青、余家兴、赵通、钟瑞芹、董凯、林景兴、徐刚、关冀新、周秀利、闫宏锦、王鑫平、侯伟涛、王伟伟、梁宇、李宗、马海燕、蔡志勇、马健、张玲云、杜虎、王刚、陈泓列、郝雪、李婷、李子鑫、吕行、付晓健、李海峰、许晨涛、林雪冰、李洪波、王亚杰、孙徐明、卢荣海、杨宗正、陈川、韩雪刚、吴洋、冯波、颜波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新市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管理,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活动,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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