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7-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7部分:磁影响试验
标准号 | HB 6167.17-2014 | 标准名称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7部分:磁影响试验 |
发布日期 | 2014-05-19 | 实施日期 | 2014-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B 6167.17-1989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V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李培、黄菊英、方惜、沈国连、潘加明、侯典国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确定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磁影响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产生磁影响的机载设备,用于确定设备的磁影响,协助选择设备在飞机上的安装位置,确保设备能按其性能规范要求正常工作,并不干扰邻近的其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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