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8-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8部分:电源输入试验
标准号 | HB 6167.18-2014 | 标准名称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8部分:电源输入试验 |
发布日期 | 2014-05-19 | 实施日期 | 2014-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B 6167.18-1989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V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李培、黄菊英、侯典国、胡建元、方愔、潘加明、王蓓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供电电源对机载用电设备,以及机载用电设备对飞机供电电源影响的试验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供电电源系统和机载用电设备,用于验证机载用电设备与飞机供电电源特性之间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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