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9-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标准号 | HB 6167.19-2014 | 标准名称 |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
发布日期 | 2014-05-19 | 实施日期 | 2014-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B 6167.19-1989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V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侯典国、黄菊英、李培、胡超、沈国连、方惰、潘加明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电压尖峰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交直流电源线,用于确定当设备端口承受来自交流或直流电源线的电压尖峰影响时,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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