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9-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标准号 HB 6167.19-2014 标准名称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发布日期 2014-05-19 实施日期 2014-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B 6167.19-1989
提出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归口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标准分类 V06
国际标准分类 49.020
起草人 侯典国、黄菊英、李培、胡超、沈国连、方惰、潘加明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电压尖峰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交直流电源线,用于确定当设备端口承受来自交流或直流电源线的电压尖峰影响时,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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