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904.4-2017 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 第4部分:调查结果处置
标准号 | SN/T 4904.4-2017 | 标准名称 | 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 第4部分:调查结果处置 |
发布日期 | 2017-12-08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海关总署 | 主管部门 | 海关总署 |
中国标准分类 | A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10 | ||
起草人 | 刘炘、孟慧、王晓琼、喜飞、姜世明、陈文钊、王磊磊、施杭杰、鲍银俏、沈玉香 |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适用范围 | SN/T 4904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被输入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因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原因发布通报,被召回或预警后开展调查工作的汇总分析及调查结果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开展调查工作的后期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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