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标准号 HB 6167.1-2014 标准名称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发布日期 2014-05-19 实施日期 2014-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B 6167.1-1989
提出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归口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标准分类 V06
国际标准分类 49.020
起草人 程丛高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术语、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环境试验条件允差、试验设备、试验样品的安装、试验箱内空气沮度的测量、多单元组成的设备试验、试验顺序、敏感性试验的试验样品配置、设备性能标准及环境试验标识等。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作为考核机载设备在本系列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的功能和性能,但不能用于确定其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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