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989-2024 农村抗旱物资储备定额
标准号 | DB21/T 3989-2024 | 标准名称 | 农村抗旱物资储备定额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实施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辽宁省水利厅 | 归口单位 | 辽宁省水利厅 |
执行单位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P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60 | ||
起草人 | 李明宇、孟维忠、穆连波、张汇川、王烈、唐英杰、梁立章、王玉成、董婷婷、崔宁、张静、辛冬梅、刘兰岚、刘倩、刘玉龙、陈海山、邵兵、张路新、高超、李春雨、于洋洋、张芸硕、卢明明、宋雪迪、刘永茂、刘丽、艾义亮、李博、燕静博、张北亮、关振伟、关青松、李学辉、胡芳、曲家峰、谢莹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常用农村抗旱物资储备种类、基数和调整系数以及单位量的抗旱物资储备数量的计算。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因旱饮水困难群众、旱地、果园、水田4类承灾体类型的农村抗旱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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