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80-2024 雄安新区零碳建筑技术标准
标准号 | DB1331/T 080-2024 | 标准名称 | 雄安新区零碳建筑技术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实施日期 | 2024-03-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主管部门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P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40.01 | ||
起草人 | 吴剑林、李冲、李劲遐、康一亭、赵士鹏、戎贤、庞峰、战礼勇、张兆旭、李烨、侯旭欢、胡鹏、刘烨、吕石磊、尹丽丽、郑坤、王超、牛菲菲、周宇儒、菅伟、张雅然、线登洲、庞坤亮、果海凤、夏晓东、郑世伟、尹宝泉、王猛、郭正波、赵越、徐慧明、李津、兰少锋、肖亚成、亢猛、谭冰、李艳艳、盛巳辰、赵丽娅、甄志禄、张宝伟、王建会、徐勇、刘慧敏、朱浩、朱宁涛、洪菲、雍涛、王计玲、李伟、阮存升、张启云、崔英彬、邓拓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为实现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室内环境,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引导建筑和以建筑为主要碳排放的区域逐步实现低碳、近零碳、零碳排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与区域的低碳、近零碳、零碳设计、建造、运行,检测与判定。 民用建筑与区域的低碳、近零碳、零碳设计、施工、运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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