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706.95-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95部分: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标准号 | GB/T 4706.95-2024 | 标准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95部分: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实施日期 | 2026-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 4706.95-2008 |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K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40.20 | ||
起草人 | 黄石、邹文韬、范钰彬、韩军、赵京徽、邓文伟、邵维平、蒋祖洋、刘洪伟、颜定勇、王希盛、范广、蔡建伟、谢柳扬、李忠华、周一栋 | ||
起草单位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宝厨业有限公司、铭宸(唐山)航天电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飞月厨具制造有限公司、陕西华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欧诺迪厨房设备无锡有限公司、江阴市夏港润东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力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国创名厨商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机装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优电器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达成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科思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鹰厨工贸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GB/T 4706.1-2024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文件规定了安装在诸如炉灶、单双面铛和油炸锅等商用烹饪器具的上方,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抽油烟机,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抽油烟机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本文件也适用于独立的整体机组和由分离部件装配成整体的抽油烟机(包括一个风扇)。 下述系统也包括在内:后排通风系统;下吸式通风系统;排烟模块。 抽油烟机能被使用在-种或多种不同或相同形式的器具上方。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文件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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