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AHA 003-2024 兽药制剂用柏麻提取物
标准号 | T/SDAHA 003-2024 | 标准名称 | 兽药制剂用柏麻提取物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实施日期 | 2024-09-1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B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220 | ||
起草人 | 侯云峰、滕力庆、聂婧、丁雪莹、张立杰、刘超、于森 | ||
起草单位 | 山东金铸基药业有限公司、山东辰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裕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广元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兽药制剂用柏麻提取物的技术要求、样品、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有效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黄柏、麻黄、苦杏仁、苦参、大青叶5味兽用中药材,按照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中药卷规定的处方,经煎煮、过滤、浓缩得到的兽药制剂用柏麻提取物。也适用于其它提取工艺生产的柏麻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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