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HIEM 119-2024 医用辐射诊断机房设计与安装标准
标准号 | T/NAHIEM 119-2024 | 标准名称 | 医用辐射诊断机房设计与安装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实施日期 | 2024-08-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洪楠、雷霖、沈水珍、杨毅、张美荣、娄昕、李真林、侯长松、付海鸿、王培军、梁长虹、沈君、边祥兵、夏春潮、朱卫国、段成刚、张世涛、赵博、黄乐、魏方祺、周全、王方 |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洁净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嘉英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辐射诊断机房建设,保障医用辐射诊断机房的防护、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最优化,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绿色、低碳和环保原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辐射诊断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机房、数字化X射线摄影(DR)机房、数字胃肠x射线机房、乳腺x线摄影(乳腺钼靶)机房、x射线骨密度机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机房、放射治疗CT模拟机房、核医学SPECT-CT、PET-CT机房、口腔牙片X光(口内牙片机)机房、口腔CBCT机房以及需要辐射防护的杂交手术室(DSA和CT)机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疗机构医用辐射诊断机房的建筑设计和施工。 医疗机构医用辐射诊断机房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医疗机构建筑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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