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823-2024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2/T 4823-2024 | 标准名称 |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实施日期 | 2024-09-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刘欣、李角榆、李慧、芮建雄、王琦、许竹青、陈荣、魏昆、蒋兢、周红缨、梅萍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要求,对组织管理、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宣传引导、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志愿者管理、信息管理、检查与评价改进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其他公共机构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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