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65-2024 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4403/T 465-2024 | 标准名称 | 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实施日期 | 2024-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 |
执行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起草人 | 吴远翔、钟汉、余文雨、王辉平、郭琼娜、陈艮渊、万盛、吴绍花、吕红甫、李一丹、陶隽、温婷、袁源、邓芳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的临时监护对象、工作流程及要求、保护性个案处置和工作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规范履行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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