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872-2024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31/ 872-2024 标准名称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8-05 实施日期 2024-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31/ 872-2015
提出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60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
起草人 何校初、修光利、杨超、李凯骐、宋钊、张钢锋、裴冰、羌宁、叶建锋、徐萍、方奕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印刷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边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印刷生产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新建从事印刷生产的企业及印刷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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