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265-2024 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规范
标准号 | DB4401/T 265-2024 | 标准名称 | 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 实施日期 | 2024-07-2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执行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起草人 | 陈双莲、曾锲、何伟刚、李有生、张展维、廖晓生、李景泰、钟源、黄佳俊、张平、陈俊杰、林盛柯、周旭宏、宋思琪、肖圆、邓伟平、陈沛昌、赵志伟、张瑛瑛、肖斯锐、张学玲、丘楚怡、刘青、李江涛、刘洋、李挺、朱宝甜 | ||
起草单位 | 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东省绿色生态发展评估与推广中心、广州金融业协会、广东金融学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广州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中心、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的术语及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基本条件、评价流程及评价分类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气候友好型企业和气候友好型项目评价,为金融机构开展气候金融业务提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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