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680.3-2024 气象灾害防御 第3部分:重点单位气象安全能力建设要求
标准号 | DB41/T 2680.3-2024 | 标准名称 | 气象灾害防御 第3部分:重点单位气象安全能力建设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实施日期 | 2024-10-2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河南省气象局 | 归口单位 | 河南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起草人 | 梅新建、李森、蒋超、张胜利、王慧中、刘玉珠、张家涛、严少瑞、田润泽、元保军、蒋翠苹、余晓川、刘行辉、郭冰芳、张浩田、赵战友 | ||
起草单位 | 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河南省防雷中心)、河南省应急管理技术中心(河南省防灾减灾中心)、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河南省气象影视和宣传中心)、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河南省气象档案馆)、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公司郑州输气分公司、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河南省气候中心(河南省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气象安全能力建设的要求,包括一般要求、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建设、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规范开展气象安全能力建设,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气象安全监督检查可参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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