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3/T 0015-2024 地理标志产品 喀左紫砂
标准号 | DB2113/T 0015-2024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产品 喀左紫砂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实施日期 | 2024-08-2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Y24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60.20 | ||
起草人 | 付德江、张志清、黄忠辉、丛炜、刘宏娇、张宇壮、徐杨、唐丽娟、郭涛、赵子舟、高春冬、曹立国、韩文峰、刘红、孙晓燕、张晓斌、董大伟、姬文婧、李晓红、时晓蓝、盖玉宏、陶敬党、张东生、韦成祥、姜奎林、刘日明、白雪峰、乌春雷、王洪伟 | ||
起草单位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喀左县紫砂行业协会、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喀左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朝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喀左紫砂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原料要求、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喀左紫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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