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523-2022 集装箱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CB/T 4523-2022 | 标准名称 | 集装箱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实施日期 | 2023-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U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01 | ||
起草人 | 黄世元、史伟伟、胡晓明、孟翠玲、张曦、吕顺茂、马志玮、李帆、陈莹、石海武、黄博伟、郭凯、王婷、柴彤、马飞、孙耀刚、朱佳帅、谭乃芬、宋晓晓、张亮亮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集装箱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集装箱制造业企业绿色工厂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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