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6177-2023 钾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HG/T 6177-2023 | 标准名称 | 钾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柏利娟、赵晨、张萍、蔺向光、侯昭飞、王宝、钟雪飞、王康、魏明、李庆锋、余荣华、陆思伟、刘玲、梁廷刚、周君、郭长春、桂些着、赵继卿、王洪国、崔瑞波、李翔、熊佳义、蔡邦玲、田野、张海龙、甘仁香、安珍、雷炳莲、赵家春 | ||
起草单位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钾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盐湖有限公司、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交城县并盛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华鑫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湖南美奥钾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金利达钾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联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钾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钾盐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本文件规定的钾盐行业涉及产品包括氯化钾、硝酸钾及碳酸钾的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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