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6175-2023 无机过氧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HG/T 6175-2023 | 标准名称 | 无机过氧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魏一帆、王深琳、张可贵、李沛泓、陈玮、高龙强、冯建彬、宋海鹏、张高峰、郭杰、张兰菊、魏玉强、张镇瀛、陈志勇、高堂顺、牛俊祥、白冰洁、梁启勇、赵红阳、阮忠强、赵美敬 | ||
起草单位 | 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亚泰电化有限公司、福建铭麟科技有限公司、翱图(开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圣恺环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铜陵华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泰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永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无机过氧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无机过氧酸盐行业中生产过氧碳酸钠、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过硫酸铵、过硫酸钾、过硫酸钠的绿色工厂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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