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6195-2023 有机硅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HG/T 6195-2023 | 标准名称 | 有机硅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王笑妍、黄煜、廖立、叶世胜、罗立国、胡应如、李书兵、吴红、郑应建龚兆鸿、瞿龙学、叶明亮、方九林、刘秀丽、王鑫、王长明、毕静利、白丽洁、伊港、王琼燕、汤艳、张兵、文贞玉、胡凉彬、聂长虹 | ||
起草单位 |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岭化学有限公司、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投硅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佳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嘉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硅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有机硅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 本文件所指的有机硅行业指生产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羟基封端的聚二甲基硅氧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等的工业产业。工厂以下业硅(工业硅破碎制得硅粉)、硅粉、甲醇、氯化氢(甲醇和氯化氢反应制得氯甲烷)、氯甲烷等为原料,硅粉与氯甲烷经催化剂催化反应制得甲基氯硅烷混合单体,通过精馏得到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再经过水解得到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水解物通过分离或裂解制得羟基封端的聚二甲基硅氧烷以及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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