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6171-2023 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 HG/T 6171-2023 | 标准名称 | 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陈刚、徐金章、安晓英、周济、俞明华、周钦灵、刘后传、阳永明、温炎桑、丁灵、弓创周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冶炼厂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金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包括电子电器生产过程以及报废过程中产生的表面处理污泥、废蚀刻液、废有机溶剂、废镀液(水)、废线路板的处理处置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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