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523.5-2024 公共数据开放 第5部分:数据使用规范
标准号 | DB37/T 3523.5-2024 | 标准名称 | 公共数据开放 第5部分:数据使用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 实施日期 | 2024-10-03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大数据局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大数据局 |
执行单位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L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起草人 | 石伟、王琮琮、刘翀、何伟、贺佃宏、都海明、张昭、郑艳、王正美、王伟、杜晓飞、关新雨、李杨、殷方勇、郭雨晴、林小菲、赵世阳、周杨淏、鹿全礼、刘佳佳、张媛、王溪、靳刘辉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大数据中心、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费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开放中数据使用过程的数据获取方式、流程、要求、安全、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数据利用主体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开放系统(以下简称“公共数据开放系统”)开展数据使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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