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7/T 0020-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锦州苹果
标准号 | DB2107/T 0020-2024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锦州苹果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实施日期 | 2024-09-1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
执行单位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B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80.10 | ||
起草人 | 刘嘉深、辛闯、董建新、李书茵、张庆敏、孙翊凯、李风雷、高斌、王忠雪、齐晓宇、车引、石雨、杨娜、牛佳、何明明、朱玉红、吴壮、王华、郝辉、李昕一、丛大志、于洪飞、赵立新、王鹏 | ||
起草单位 | 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义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义县植物保护中心)、北镇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北镇市植物保护中心)、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黑山县植物保护中心)、凌海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凌海市植物保护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锦州苹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锦州苹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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