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998-2024 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技术规程

标准号 DB21/T 3998-2024 标准名称 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24-08-30 实施日期 2024-09-3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行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20/29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93
起草人 王庆利、陈勇、高国瑞、刘一民、丁兆东、王军勇、高松、张慧莹、张艺竞、董志成、陈鹏、董志峰、于海凤、朱立雷、白羽
起草单位 辽宁科技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中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东北大学、成都工业学院、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建安兴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适用范围

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以及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用碳纤维增强聚合物修复/加固受损或既有钢管混凝土而形成的结构。本规程限用于圆形和方形截面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复合管内浇筑素混凝土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

除了本规程外,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尚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特殊环境下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与施工,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辽宁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不仅进一步提升了钢管混凝土柱的各项指标,而且由于CFRP本身重量轻、耐腐蚀以及安装简易等特点,在整个运输、施工过程中几乎没有产生额外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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