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796-2024 秸秆基生物炭对农田土壤镉的原位钝化技术规程

标准号 DB23/T 3796-2024 标准名称 秸秆基生物炭对农田土壤镉的原位钝化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24-08-30 实施日期 2024-09-29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执行单位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05
国际标准分类 13.080
起草人 曲建华、张颖、冯程程、焦磊、白昕、王晓燕、曹博、王一帆、王蕾、党金霞、许佳明
起草单位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库恩环境修复开发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秸秆基生物炭对农田土壤镉的原位钝化技术的施用要求、测定方法和修复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以钝化旱地重金属镉为目标施用秸秆基生物炭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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