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823-2024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标准号 DB23/T 3823-2024 标准名称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24-08-30 实施日期 2024-11-29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行单位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48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30
起草人 周兆民、姜建军、孙宏光、刘兆新、鲁佳晨、杨黆、罗娇赢、杨振、高立新、费腾、董兴龙、杨大易、张建利、叶光伟、徐凡、冯雪山、孙天宇、张海洋吴雷、姚鹏、付小畔、孙宁、黄翠玲、王赫、王欢、王冰、潘宏伟、蔡永生、邱洋、杨勤勇、刘思宁、王再威、刘清宇、高犁难、赵嗣豪、王帅、周琳琳、周子文、王晔、尹跃龙、范江城、李心明、徐鹏举、徐瑞辰、刘向明
起草单位 中洁浩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黑龙江近零能耗被动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晟恒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中洁环境科技(西安)集团有限公司、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一恒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达成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设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的基本规定、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与验收、运行维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扩建、改建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住宅建筑底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可参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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