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817-2024 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号 | DB34/T 4817-2024 | 标准名称 | 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实施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执行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赵义正、王跃、夏波、陈猛、刘琼、陈远洋、李华、唐文良、查笑梅、汪旭、朱光、刘征宇、朱晓勇、赵培培、陈洁、杨兵、郭巧、桂树国、汪沁紫、刘博文、江畅、汪振涛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合肥若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评价。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