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847-2024 农村河沟渠塘管护规范
标准号 | DB34/T 4847-2024 | 标准名称 | 农村河沟渠塘管护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实施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水利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水利厅 |
执行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P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160 | ||
起草人 | 高振陆、乔栋梁、沈瑞、袁宏伟、肖晨光、徐大伟、曹秀清、蒋尚明、王矿、于凤存、张虎、徐佳、沈涛、刘佳、杨晓慧、杨继伟、李征、翟森茂、汤璇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安徽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河沟渠塘的管护对象、管护等级、管护人员、管护内容、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集水面积小于50km²的河沟、流量小于1m³/s的渠道、容积小于10万m³的塘坝及附属工程的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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