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745-2024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湿地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标准号 | DB23/T 3745-2024 | 标准名称 |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湿地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实施日期 | 2024-09-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 归口单位 |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B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起草人 | 李玉江、王刚、潘明哲、邵保华、刘影、孟橘、王冰、孙佳岩、季毅民、刘赛思、罗宁、刘少军、程朕、焦磊、李伟、钱喜友、戴华 |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监测中心、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技术保障中心、哈尔滨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草原站、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绥化院、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湿地地表士剥离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与要求、方案编制、表土剥离、表土运输、表土储存、表土回覆利用、检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环节的技术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沼泽地和内陆滩涂五种湿地类型工作中涉及的表土剥离利用活动。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的湿地中,除表土层土壤污染严重、缺乏肥力等因子不符合剥离区土壤质量评价指标的项目外,均应纳入表土剥离利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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