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07-2024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标准号 DB31/T 1507-2024 标准名称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发布日期 2024-09-06 实施日期 2025-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J74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
起草人 李昱、董文静、徐维普、杨彦、袁奕雯、杨博、王子海青、黄焕伟
起草单位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昱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大阳日酸申威(上海)医用气体有限公司、上海天海复合气瓶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复合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周期与检验项目、检验准备、外观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检查、水压试验、内部干燥方法与要求、瓶阀检验与装配、气密性试验、检验标记、检验记录报告与判废处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35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5L~20L,环境使用温度为-40C~60C,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盛装易腐蚀性、易爆气体的复合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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