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497-2024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标准号 | GB 44497-2024 | 标准名称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T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10 | ||
起草人 | 吴含冰、孙航、李毅、肖凌云、任传兵、刘楠、陈金凤、朱敏、赵彬、吴羽熙、张慧云、李国俊、张亚楠、俞彦辉、戎明宇、范京琛、禹尧、刘双双、李朋龙、胡文浩、张俊阳、白智敏、程周、杨凡、王瑞、王博、魏然、伍永会、彭伟、佟洋、王兆、何佳伟、于晓军、彭晓宇、徐建勋、邵星辰、钟益林、张晓涛、黄骥、贺可勋、刘丹、夏露、王振、郑毓红、李天辉、李涛、马明月、张微、王艳华、冯浩、朱萍清、王思锦、张云霞、章战战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航迹科技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百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汽智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同一型式判定等。 本文件适用于M类和N类车辆配备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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