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198-2023 带功能盒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电缆组件
标准号 | QC/T 1198-2023 | 标准名称 | 带功能盒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电缆组件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T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 | ||
起草人 | 王娇娇、周光荣、赵凌霄、李斌、梁维、帅强军、徐平安、赵绿化、袁昌荣、阳斌、李川、黄忻、徐力、徐扬、王建东、王华江、杨小峰、陈赫、白健、李超、周宇、刘庆荣、陈金凤、刘育锋、张心、喻通、王雷、朱东友 | ||
起草单位 |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苏州智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烁高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浩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菲尼克斯(南京)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德泰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极氪汽车(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带功能盒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电缆组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流不大于10A的带功能盒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电缆组件(以下简称“电缆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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