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6094-2023 钢铁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评价导则
标准号 | YB/T 6094-2023 | 标准名称 | 钢铁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评价导则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H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010 | ||
起草人 | 熊超、范铁军、李双全、郑宏、彭珍、肖邦国、潘玉桐、李元、张华、张红旭、胡高飞、林滔、刘传平、罗磊、霍咚梅、冯帆、张晋秋、李健、郑两斌、刘小平、冯亚军、杨怀东、张艳珍、苏相成、周佃民 | ||
起草单位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点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建邦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电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自发电率影响因素、计算方法和评价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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