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201.4-2023 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 第4部分:换电电池系统
标准号 | QC/T 1201.4-2023 | 标准名称 | 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 第4部分:换电电池系统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实施日期 | 2023-12-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T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
起草人 | 王康玉、曹冬冬、韦辉、李立国、丁习坤、邵长宏、栓柱、田瑞生、徐枭、杨正兴、李杨、王赛、朱伟强、李鑫、周站福、赵伟、孙永魁、邵赓华、王鑫、任科臣、宋志强、李学兵、李怡川、高万兵、陶攀、柯善君、陶言祥 | ||
起草单位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金茂智慧交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后背式换电的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的换电电池系统一般要求和尺寸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后背式电池系统整体换电的N2和N3类纯电动车辆,其他形式换电车辆可参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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