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YD/T 4407-2023
中文名称: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参考框架
英文名称:Cloud service provider customer data processing contract framework
发布日期:2023-12-20
实施日期:2024-04-01
提出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归口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栗蔚、郭雪、武倩聿、段晓蓉、康和、陈澍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应具备的框架,包括信息披露、数据处理安全性、处理者的授权与责任声明、用户权利、数据泄露事件的通知、监控、赔偿与保险、协议变更和终止。
本文件适用于承诺具有数据保护能力的云服务提供者、云服务合作者等,可以应用于云服务提供者与云服务客户之间,以规范云服务提供者对用户数据处理的承诺内容,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也可以应用于云服务商与云服务合作者之间,以划分数据处理过程中用户数据保护的相关职责,保障云服务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