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4407-2023 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参考框架
标准号 | YD/T 4407-2023 | 标准名称 | 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参考框架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L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起草人 | 栗蔚、郭雪、武倩聿、段晓蓉、康和、陈澍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应具备的框架,包括信息披露、数据处理安全性、处理者的授权与责任声明、用户权利、数据泄露事件的通知、监控、赔偿与保险、协议变更和终止。 本文件适用于承诺具有数据保护能力的云服务提供者、云服务合作者等,可以应用于云服务提供者与云服务客户之间,以规范云服务提供者对用户数据处理的承诺内容,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也可以应用于云服务商与云服务合作者之间,以划分数据处理过程中用户数据保护的相关职责,保障云服务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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