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3192-2024 有轨电车 氢动力系统 技术条件
标准号 | DB51/T 3192-2024 | 标准名称 | 有轨电车 氢动力系统 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 实施日期 | 2024-11-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归口单位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执行单位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S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5.060.20 | ||
起草人 | 陈维荣、陶诗涌、张伟明、闫帆、晏庆兵、申宇轩、曾厚铭、贺中立、陈桥松、王治安、徐中来、杨春华、徐丰云、杨佳凡、周泽刚、母泽友、游光建、张艳、谢辉、徐梓乔、张昊、何垚騫、张愔、刘铭、周卓敏、李端凯、张国瑞、李奇、戴朝华、张雪霞、韩莹、梁君海、胡志坚、杜昭童、陈鹏宇、李建、杨仕栋、胡彬、朱志磊 | ||
起草单位 | 四川荣创新能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有轨电车车辆用氢动力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一般规定、RAMS要求、试验方法、操作和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为有轨电车车辆主电路提供电能的,以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为基础构成的氢动力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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